艺术水平考级不得作为升学依据
2014-09-03 09:42:41南方日报
近日,一份所谓的《教育部关于艺术方面的新政》在微信和网络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2日,教育部在其官方微博——“微言教育”上辟谣,明确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奖励或升学的依据。
教育部表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能作为学生奖励或升学的依据。因此,网传消息中所称的“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水平考试将正式纳入小升初、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各占50分,15分由任课老师自评,参加三独比赛(独唱、独奏、独舞)获得一等奖的加5分,另外30分为中外音乐简史理论考试”等,均不属实。
教育部重申,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是国家规定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必修课程,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需要对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等进行必要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该结果除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外,不作为中考和高考的考试科目。教育部提醒广大的家长和考生,对非正规渠道的消息和传言切勿轻信,以免上当。
(责任编辑:丁英)
业务合作: 010-80451148 bjb@artron.net 责任编辑: 程立雪010-80451148
Copyright Reserved 2000-2025 雅昌艺术网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3005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7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0792号粤ICP备17056390号-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9402号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8]3670-1221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粤)字第021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信网站验证服务证书201204050302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