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介入司法拍卖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2012-09-05 16:17:23国际商报

  近年来,我国网民的数量大量增加,但尚不能认为所有的民众必然是网络的参与者。在现阶段中,采用直接的拍卖交易和网络拍卖的相结合是一个发展方向,单纯地强调某一方向可能都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市场事实。我们的网络覆盖度并不是全域的,有相当一部分人还不是网民,由于种种原因不具备网络知识的人不在少数,但这些人同样可能是潜在的竞买人,将这些潜在的竞买人排斥在交易之外,弱化了我们的变现机制。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通过拍卖的竞价程序,目的实现被执行标的价值最大化,以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人为的或者因条件性的缩小了竞买的参与者,最终的结果将不利于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网络交易缺少必要的直观性,不是所有的标的物都适合网上交易。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的标的物应当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这一规定不但成为必要的程序,同时体现了对竞买人知情权的尊重。网络拍卖标的物具有局限性,很多标的物不像字画,或者是某种艺术品那样的具有网络的可观察性,而相反,大量的是要通过现场、通过直接观察,甚至通过实验才可以得到对标的物的真正认知。因此网络交易不能全面地尊重竞买人的知情权,甚至可能引发新的拍卖纠纷。

  网络交易企业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也必须承担企业责任。网络经营者提出,不收佣金,即为所谓的“零佣金”,以此作为换取对网络拍卖的支持和同情。但是,事实上网络拍卖经济利益可能并不以佣金的形式收取,但不影响网络经营者的盈利本质,只是收取利益的方式和拍卖企业不一样而已。网络经营者主张“仅仅是提供一个平台,别人在我这儿进行交易,我就可以不负责任了”的说法不能成立。如果在网络平台上违法交易同样是被禁止的,例如在网络上进行药品交易将受到严厉限制,因此网络的经营者不能认为我提供个平台,在我这个平台上贩卖药品和我无关。显然,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的网络交易的相关规定,向网络平台提供商品的初始端必须是卖家,将人民法院视为标的物的卖家或者卖方,同样错误的。因为人民法院从事强制拍卖,其处分权是处在一种代位状态,且并不具有所有权,而是根据生效的司法判决和其他的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行为。因此人民法院不是卖家,不应当出现舆论将其视为卖家的做法。

  我国的拍卖业界在多年来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拍卖的实践过程中,已经摸索和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当然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应当将这些问题视作在前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我们还应当对拍卖业界和我们现在的司法拍卖,有一个足够的、全面的、清醒的认识。

(责任编辑:张晓君)

推荐关键字司法拍卖

相关文章

作品推荐

展览推荐

拍卖预展

2022年春季艺术品拍卖会
安徽省艺观拍卖有限公司
预展时间:2030年12月31日
预展地点:安徽省芜湖市萧瀚美
北京盈昌当代书画专场(十
北京盈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预展时间:2022年3月21日-30日
预展地点:北京盈昌网拍
北京盈昌当代书画专场拍卖
北京盈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预展时间:2022年3月21日-27日
预展地点:北京盈昌网拍

官网推荐

拍卖指数

比上一拍卖季:↓24%当前指数:5,717
国画400指数

每日最新

每周热点

  1. 1 艺术品消费“吃快餐”,远离了傲慢还
  2. 2 守护诚信 致力传承,雅昌鉴证备案以领
  3. 3 央视3·15曝光疯狂的翡翠直播间:古玩
  4. 4 张大千剧迹《仿王希孟千里江山图》睽
  5. 5 “写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对话--孙家
  6. 6 佳士得纽约亚洲艺术周 | 重要大理国铜
  7. 7 Poly-Online丨“春意”上线——中国
  8. 8 XR技术与艺术创作融合的元宇宙虚拟
  9. 9 专稿 | 是什么成就了加埃塔诺·佩谢
  10. 10 艺术号·专栏 | 陈履生:画中的少数

排行榜

论坛/博客热点

推荐视频

业务合作: 010-80451148 bjb@artron.net 责任编辑: 程立雪010-80451148

关于我们产品介绍人才招聘雅昌动态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版权说明免责声明隐私权保护友情链接雅昌集团专家顾问法律顾问
  • 艺术头条App
    艺术头条App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