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式艺术金融套路为何屡试不爽?
2018-10-30 19:04:00人民美术出版社
作为当年“国内最大虚假交易平台案”,新近在深圳开庭的“广文所案”再度将“文交所”艺术金融模式推向风口浪尖。
涉案的组织人员涉嫌以虚假的文化艺术品为标的进行产权交易盈利,即搭建了“丝路飞天蜡像”等文化品为交易对象的交易平台,并抓住投资者的获利心理,通过后台调节汇率以调整商品价格,使投资者频繁交易,造成高额手续费甚至本金损失。经检方查实,此案受害人数为6628人,共计涉及4.19亿元。
看着这些抱着发财梦的投资者茫然地踏入金融陷阱,“文交所”错了吗?
兴起于2009年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出于为各类文化产权流转提供交易平台及专业服务的初衷,着实风光了一段时间。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金融这块喷香扑鼻的蛋糕自然让人垂涎三尺,在拍卖市场如火如荼的上升阶段,各类金融产品涌现已成家常便饭。
然而,随着艺术品市场下滑,此前缺乏足够监管措施的“文交所”开始危机重重。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尝试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引发过投资恐慌,南京文交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也出现过投资者血本无归、蒙受财产损失的事件。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等5部委曾共同发出禁令,但是“文交所”的套路为何屡试不爽?
究其原因,投机心理是该套路的动力。很多人看到了眼前的资本利益,而极少看到艺术品的审美价值,盲目轻信艺术与金融这两个看似风光无限的行业的“联姻”。
艺术金融有风险,入市仍需要谨慎。同时,在这个交易模式背后,既可以看到被金钱蒙蔽双眼的投资者,也可以看到大众的美育认知度不够让很多伪艺术家作品有了可乘之机。所以,在艺术品投资上,不妨先从美育培养开始。
内容摘自《中国艺术》2018年第10期
谭国亮《“文交所”式艺术金融套路》
(责任编辑:段维佳[已离职])
业务合作: 010-80451148 bjb@artron.net 责任编辑: 程立雪010-80451148
Copyright Reserved 2000-2025 雅昌艺术网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3005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7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0792号粤ICP备17056390号-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9402号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8]3670-1221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粤)字第021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信网站验证服务证书201204050302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