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书法教育的文化根性
2012-10-18 10:58:08
徐传法
在几千年漫长的历史演进中,书法已成为最典型的中国传统艺术。书法艺术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符号,积淀了国人的深层心智,凝聚了中国文化的内在基因。因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下造就的书法教育,其文化根性,贯穿于从先秦汉字识读教育到现代书法艺术教育的始终。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系统的“书法学”被建构出来,逐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由于现代西方美术话语的强权及快餐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文化失根”逐渐成为当今书法教育的一大症结。
在书法基础教育阶段,无论是小学阶段的书写技法训练,还是初中时期的书法艺术审美教育,抑或高中阶段的高考书法培训,表面看来三个层次书法教育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标准都是以规范性、古典性为主旨,一定程度上在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道德养成上,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但较之一端连着终身技法锤炼,一端连着经史子集的古代书法教育,有着霄壤之别,其文化积淀与含量相去甚远。显而易见,中国古典文化的历史土壤不复存在,这本身就是当今书法教育的一种缺失。雪上加霜的是,高校书法专业学生的文化素养亟待提升,其文化课成绩之低,正好与“得英才而教之”的古代书法精英教育形成巨大落差,被嘲为“来者不善(书),善(书)者不来”。在此情景下,书法教育的整体水平怎能让人乐观!
大多高校的书法教学几乎是高考书法的延续,过分强调技术的地位,只在外在形态上探索,而忽略内在精神的守护,形成了不自觉的“崇技”现象。而书法教育的一味崇技,必然会弱化审美情感的自然流露,进而妨碍对书法本体的追问和表达。长此以往,丧失的就不仅仅是“艺术性”,而是书法承载的整个文化生态。这从近年来举办的各类书法教育论坛亦可窥见一斑。如在2010年“杭州国际高等书法教育论坛”上,预拟的主题是围绕国学素养而论当下的高等书法教育,其旨意不言自明,探讨了高校书法教育的文化缺失和过分强化书法视觉艺术化问题的现象及根源。毫无疑问,这一状况已成为书法学科健康发展的羁绊。
因此,在当今书法教育的大环境下,书法教育渐渐偏离了“文化”轨道。人们习惯用“艺术”的要求来看待和评判书法,书法独特的文化内核常常因被纳入美术的学科范畴而被忽略,书法遂由传统的“道”和“法”变成了现代的“术”。书法进入到现代文化和教育体系中,已改变了它在传统文化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
如何改变书法教育存在的种种现状,成为当今书法教育职能部门和有识之士亟待思考的重要课题。但无论怎样改变,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对书法教育文化根性的坚守。其一,侧重传统文化教育,培植书法教育生存的土壤。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依仁游艺的人本文化渐渐消亡,中国文化背景、传统文化意识也已渐渐淡薄,这是社会和文化现代化过程的症结,即对古典文化精华的遗失,无法将其融入现代文明的文化氛围。这导致了当今“快餐文化”当道,重流行、玩时尚,文化缺乏厚度和精神高度。表现在书法教育上,中学急功近利应试教育与书法教育所需的环境格格不入;高校教育以学生阶段性的书法面貌、书法成绩为归属,缺乏个人与书法教育长久发展的目标。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绝非靠一人一部门之力、一朝一夕可以成功。
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重视个体人文素养的培养,努力使书法教育离书法文化本体更近些。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古代书学教育的做法。古代“书学”是贵族弟子接受的一种以文字识读和书写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历代官学都设立专门的书法学校,这些书学机构的设置及教育形式,类似于今天的书法教育。“书学”学习的内容比较丰富,凡是与书学相关的字学教育、书法范本、师徒传授、官学、选官、教育观念都在研究之列,“书学”实实在在地成为了一门“综合之学”。所以,古人倾向于把“书法”看成是一门综合的学问而不是较为纯粹的“艺术”,这一概念几乎凝结了古人对书法所有的基本看法和观念。显然,当今比较纯粹的、空泛的艺术教育的立场与古人将书法着眼于文化本体的书学定位存在着较大差距。所以,传统文化是书法教育的灵魂,如同水之源,缺失传统文化的书法教育必然会走向视觉艺术化的歧途。而书法文化环境的形成,也不是简单地开设几门文化概论等课程所能代替的,而是要建立侧重传统文化教育的学科体系。
其二,“书法学”学科的建立完善。目前,就高校书法教育而言,大多数院校将书法教育视为“美术学”的一个方向,“书法学”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鉴于此,有些高校硕士、博士的招生则定位在哲学、美学、汉语文字学、文艺学、历史文献学、设计艺术学等专业上,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或许这些不同的学科定位能结合自身学科特点,从不同侧面强化书法自身的文化品格,成为高校书法教育有利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书法教育学科定位的无序状态。
回望百年,不难看出前人对书法学科建设的重视。1918年,蔡元培在第一国立美术学校开幕式上作演讲时指出:“惟中国图画与书法为缘,故善画者常善书,而画家尤注意于笔力风韵之属……甚望兹校于经费扩张时,增设书法专科,以助中国图画之发展。”这可以看做新文化运动中,将中国书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研究的开端。随后20世纪初,潘天寿、沙孟海、陆维钊等一批有识之士倡导书法学科的建设。建立了“书法学”,书法学科的文化性特征就便于把握与操作,也易于融文史哲诸文化于一体,保持人文精神内涵,使书法教育回归文化本体。同时也方便处理与“美术”之间的关系,做到合理设置课程,使书法教育着重于“文”之艺这样一个基点,与古代“书学”相承接,避免沦为“术”的炫奇与斗巧,保持书法教育的艺术特质与独立性。
其三,提升书法教育者的文化素养。书法教育者应博涉文史哲、古文字、金石学等相关知识,单靠一技一艺为炫耀终将阻碍发展。古代书家的身体力行和古代书法教育对培养通才的重视皆可说明这一点。沙孟海曾言:“一般书人,学好一种碑帖,也能站得住。作为专业书家,要求应更高些。就是除技法外必须有一门学问做基础,或是文学,或是哲理,或是史事传记,或是金石考古。”近现代书法教育者如是,古代书家同样注重学问的通达。书法是学问的延伸,只有博学之人的书法才有可能达到极高的审美境界。
书法教育的文化性缺失,是对书法及对书法教育本体认识的错位。书法是根植于传统文化的综合艺术,“识浅、见狭、学不足”均不可能尽书法之妙。古人及古代书学教育给我们今天的书法教育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书法教育要以文化积淀为铺垫展开,强化书法教育的文化性格,让书法教育回归到中国传统文化这一根基上来。□
徐传法 山西忻州师范学院美术系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彭亚琪)
业务合作: 010-80451148 bjb@artron.net 责任编辑: 程立雪010-80451148
Copyright Reserved 2000-2025 雅昌艺术网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3005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7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0792号粤ICP备17056390号-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9402号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8]3670-1221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粤)字第021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信网站验证服务证书201204050302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