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理论与实践,双翼齐飞
2010-12-19 22:11:15《美术报》
在高等书法教育中,理论传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何要传授理论,传授什么样的理论,十分关键。高等书法教育的理论通常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学素养方面的理论知识;二则是与书法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中国的传统艺术教育十分强调先为人后文艺的理念,人品不高其艺必伤,古代书论中就有很多类似“心正则笔正”的论述。在高等书法教育开办之初,开创者们对此就十分重视,潘天寿、陆维钊、沙孟海等先生皆有相关的教诲,并充分体现在教学中。读书可以化人,可以教会人如何立品,如何立志,从而建立正确的世界观,选择合理的价值取向,这其中很多思想的源泉都来自于传统的国学理论,因而作为治学的基础,它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书法是一门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强调综合能力的艺术。作为一个书家,必须具备文史哲、古文字、金石学、考古学等相关的国学素养,单靠一技一艺为炫耀终将阻碍发展,古代书家的身体力行和古代书法教育对培养通才的重视皆可说明。但是,在高等书法的理论教学中,我们又必须认识到相关的国学理论,无论是哪一个学科其自身都有庞大的理论体系,对于高等书法的理论教学而言,简单的拿来主义,全盘吸收是行不通的,否则就会造成大而无当的毛病,最终无法实施。因而,这对于我们如何站在书法艺术本体发展规律的立场上,以实践为检验,去提炼、梳理和吸收相关的理论知识点,以方法论的角度去指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治学方法和治学态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难度固然很大,但唯有执守。
(注:本文节选自作者论文《关于在高等书法教育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考》)
(责任编辑:谢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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